记者9日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,自2009年7月,中央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,我省检察机关将目光对准市政、交通、能源、水利、城建等行业,严查工程建设领域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等犯罪,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4件852人,其中大要案622件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.8亿余元。
据介绍,结合近年来我省500余个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分布情况以及办案经验,省检察院编制“反贪贿手册”,指导基层检察院发现线索、拓宽案源。
“手册”总结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个显著特点、5条发案规律,还详细解剖贪污贿赂易发多发的8个环节:建设开发用地的获取环节、工程项目的审批规划环节、征地拆迁环节、招投标环节、工程施工环节、材料设备采购环节、项目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环节、工程质量验收环节。
今年一季度,荆州市江陵县检察院按照手册指引,根据群众举报,查明郝穴镇某村主要干部贪污、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的重大犯罪事实,依法将挪用土地补偿款900万元的村支书、村财经主任批捕,将伙同他人虚报修路工程款的村主任予以立案,有效改善该县招商投资环境。
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按图索骥,从容易发生窝串案的城中村拆迁改造领域入手,一举突破该区长丰街工委书记许某伙同长丰村党支部书记杜某、村主任黄某、会计王某受贿110余万元系列窝案,并深挖出该区建设局局长朱某受贿37万元要案。今年以来,该院在职务犯罪领域共立案7件16人,均为大要案。
据悉,2009年以来,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还查办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、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受贿案、湖北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丁杰受贿案、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受贿案、麻城市原市委书记邓新生受贿案、武汉市新湖村原支部书记姚汉云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500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。